保定清苑一市民發(fā)現十余張古地契 時間涵蓋清朝光緒、宣統(tǒng)年至民國時期
王先生發(fā)現的古地契。
河北新聞網保定電(記者蔡云雷)3月23日,保定市清苑區(qū)王先生致電本報稱,他在整理自家老房物品時,意外發(fā)現十余張地契,落款時間從清光緒、宣統(tǒng)年直至民國,其中,清代地契共有三張,最早一張落款為清光緒十年,已有130余年歷史。
百余年前的土地交易憑證
王先生發(fā)現的地契共十多張,其中最早的是一張落款為“清光緒十年”的契尾,已經有130余年歷史。由于年代久遠,契尾上面大部分字跡已難以辨認,但落款處的“清光緒十年”清晰可辨。
在整張契尾上,毛筆書寫的部分仍清晰,顯示該交易地塊當時價值白銀四兩六錢,交易稅是一錢三分八厘。由此可見,早在130多年前的清代,地產交易稅額是交易價格的3%。
至于王先生此次發(fā)現的其他地契,時間分別為清光緒十七年、宣統(tǒng)二年,部分為民國時期。
整理老房時無意發(fā)現
據王先生介紹,自己平時都在清苑城區(qū)居住,老家村里的老房已經數十年無人居住,但是每逢過年一家人還是會回去看看,檢查是否有漏水或坍塌的情況。
2016年過年前后,他回到老家的老房里,打開了屋子里的一個老柜子,發(fā)現里面藏有一個鐵盒,銹蝕嚴重。他打開后,發(fā)現了這些年代久遠的地契。
“看來我們家以前還是有很多地的。”年過七旬的王先生開著玩笑說,他小時候在老屋子長大,從來不知道有這些東西。
“這得到我老太爺那輩兒人了。”王先生說,在他的記憶中,他的父親和爺爺都是地道的農民,他的爺爺那輩兄弟四人,都是做長工或短工的,攢錢掙下了這些地產。
對于王先生此次發(fā)現的古地契,有保定的收藏界人士表示,這些契約文書反映了舊時民間買賣土地、房屋的價格走勢,對于研究封建社會土地私有制以及當時的社會關系、社會經濟有著重要的研究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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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契尾
所謂契尾,即舊時官署統(tǒng)一印制的典買文契,即稅契憑證,是土地、房屋交易經官府登記并納稅后,由官府填發(fā)的一種文書,為舊時地契、房契的重要附件。一般而言,契尾前半幅上,除印有有關法律條款以便對照執(zhí)行外,還會寫明業(yè)戶姓名、買賣田地(或房產)數目、價銀。契尾后半幅一般在年代處鈐官印,以備投稅時將契價、稅銀數目用大寫字填在鈐印之處。這些內容寫好后,再當著業(yè)戶面將騎字截為兩幅,把前半幅粘貼在白契上,交給業(yè)戶收執(zhí),后半幅則交給官府以備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