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表示,中央財政試點資金將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由試點省份按照“集中連片、整體推進,多元利用、農用優(yōu)先,市場運作、政府扶持”的原則,引導農民自主自覺開展秸稈綜合利用,嚴禁秸稈露天焚燒。秸稈綜合利用試點要求堅持農用為主,以肥料化、飼料化促進種養(yǎng)結合,推動秸稈機械粉碎還田、生物腐熟還田、養(yǎng)畜過腹還田,因地制宜發(fā)展以秸稈為原料的農村沼氣集中供氣工程、秸稈成型燃料、秸稈食用菌種植等利用。
財政部、農業(yè)部明確,對試點省份建立績效考核機制,考核后三名的省份將退出試點范圍,以期實現試點省份有進有退的動態(tài)管理機制和有利于推動試點工作開展的激勵約束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