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qū):無法開具夫妻關系證明
霍先生夫婦購買了一套商品房,5月初開發(fā)商通知他們辦理房產(chǎn)證。按照規(guī)定,他們需提供的材料中包括房主的結婚證。然而,他們的結婚證卻找不到了,這可把夫婦倆急壞了。“我們是1960年登記結婚的,那時的結婚證就是薄薄的一張紙,不知怎么弄丟了。”霍先生說,為了能順利辦理房產(chǎn)證,他和老伴到橋西區(qū)婚姻登記處想補辦一張結婚證,但工作人員表示,只有出具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社區(qū)、檔案管理部門或原工作單位開具的夫妻關系證明,才能為他們補辦結婚證。
霍先生找到南茶坊社區(qū),工作人員了解情況后告訴霍先生,根據(jù)社區(qū)公章的使用規(guī)定無法開具夫妻關系證明。
派出所:兩人分列兩個戶口本 婚姻狀況空白
上世紀60年代的相關政策規(guī)定,戶口隨單位落戶,因為霍先生夫妻不在同一個單位,所以各自隨單位落戶,戶口不在一個戶口本上,于是他們帶著各自的戶口本,又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求助。兩個派出所的民警均認為,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一欄上啥都沒寫,戶口本上也沒有體現(xiàn)他們的夫妻關系,所以無法給他們開具夫妻關系證明。同時,霍先生夫婦育有一雙兒女,都隨母親戶口,只在母親戶口上顯示親屬關系,而霍先生戶口上只有他一人,所以無法證明子女是二人婚后共同養(yǎng)育。
如今,霍先生的原工作單位已不存在,他老伴的原工作單位工作人員表示,單位只能證明女方曾在該單位工作并結婚,但無法證明其配偶就是霍先生。
檔案局:1963年以前婚姻檔案未存檔
無奈之下,霍先生再次來到橋西區(qū)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表示,婚姻檔案屬于長期檔案,一定年限后有一部分會移交至檔案管理部門,建議霍先生到檔案局去找一找婚姻檔案。如果找到檔案,就能證明夫妻關系了。然而,張家口市檔案局和橋西區(qū)檔案局工作人員均表示,只有一小部分人的婚姻檔案存放在檔案管理部門,而且婚姻檔案只保存了1963年以后的。1960年登記結婚的霍先生夫婦,未能在檔案管理部門找到結婚檔案。
民政局:需3名以上證人提供書面證據(jù)
為了補辦結婚證,74歲的霍先生跑了許多路。難道霍先生與愛人55年的夫妻關系真的得不到認證嗎?為此,記者采訪了張家口市民政局社會事務科。一位郝姓工作人員表示,如果霍先生的婚姻關系是真實的,即便檔案部門查不到檔案,也可以通過單位、親屬、鄰居提供證詞補辦結婚證。他說,霍先生愛人的單位雖然不能證明其二人是夫妻關系,那么只需提供霍先生愛人結過婚的證明即可,二人的夫妻關系由二人的子女、鄰居或同事來證明就可以,需要3名以上的證人提供書面證據(jù),簽名并按手印。霍先生夫妻拿著這些證據(jù)到橋西區(qū)婚姻登記處進行補辦,結婚證當即可取。
張家口市民霍先生與老伴結婚55年,最近因為要辦理房產(chǎn)證,他才發(fā)現(xiàn)結婚證已不慎丟失。為了補辦一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