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紅和王山全家三人。
當年車禍現(xiàn)場。
庭審現(xiàn)場。
盱眙女子白紅(化名)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因搶救無效死亡,忽然出現(xiàn)了兩個丈夫劉林與王山(皆為化名)。紫牛新聞記者昨從盱眙法院了解到,根據大量走訪兩男子周圍村民以及死者親屬,法庭最終認定與白紅沒有領取結婚證的劉林為白紅的合法丈夫,相反,與白紅有結婚證的王山的丈夫身份不合法,并依法判決他與白紅的婚姻無效。
通訊員 費尤祥 周婷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朱鼎兆 吉啟雷
圖/視頻均由盱眙法院提供
三人關系簡介
劉林與白紅:
1985年,兩人結婚,但未領取結婚證,第二年,兩人生下一子。后兩人離婚,1993年,經法院調解,雙方自愿和好。
王山與白紅:
1993年,白紅離家出走,與王山共同生活。1996年,兩人生育一女。2015年,王山和白紅在盱眙縣民政局登記結婚并領取了結婚證。
奇事一
母親遇車禍,“兒子”漠不關心
據盱眙警方介紹,去年7月21日下午,在盱眙發(fā)生一起交通事故,中年婦女白紅被一輛出租車撞倒,盱眙公安局交警大隊接警后立馬出警,并將白紅急送醫(yī)院搶救。
當時出警的民警根據白紅身上攜帶的手機上顯示的“兒子”電話號碼,打去電話,告訴他母親出車禍受傷已經送醫(yī)院搶救,但她的兒子接完電話后對民警說,請與她家里人聯(lián)系。民警當時還一頭霧水,傷者兒子怎么說出這樣的話?后又幾經周折聯(lián)系上白紅丈夫王山,王山聽到消息后趕到醫(yī)院,但搶救幾天后白紅還是因傷勢嚴重不治身亡。根據農村風俗,王山給白紅辦了喪事。之后,他拿著戶口本、結婚證等相關證件到交警隊商談白紅死亡賠償事宜。
紫牛新聞記者了解到,在將白紅安葬后,交警隊把王山、出租車司機、保險公司召集在一起商討賠償事宜,談好一次性賠償60萬。
奇事二
冒出兩個“丈夫”,看上去都是“真的”
可就在這個節(jié)骨眼上,劉林出現(xiàn)了,他稱自己才是白紅的合法丈夫,王山是拐跑他老婆的人。白紅手機中的“兒子”,也是他與白紅所生。
兩個男人年齡相仿,僅相差4歲,都是盱眙本地人,年齡偏輕的王山手中有與白紅的結婚證。劉林手中卻沒有結婚證,但是他拿出一份上世紀90年代原淮陰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他與白紅復婚的裁定書??雌饋恚瑑蓚€男人都是白紅真的丈夫,但是,其中肯定有一個不合法。
劉林1958年出生,他向民警介紹,他與1964年出生的白紅是小學校友。1984年經人介紹,1985年3月舉行結婚儀式并共同生活,1986年4月夫妻倆生了個兒子,但雙方一直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他們共同生活期間,經常為瑣事爭吵,因為他們存在事實婚姻,在白紅第二次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時,法院判決兩人離婚。劉林向當時的淮陰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1993年,淮陰市中院作出民事調解書,確認劉林與白紅經該院調解,雙方自愿和好,雙方并領取了該份調解書。所以,劉林認為他才是白紅的合法丈夫。
對于劉林的說法,王山則不認同。原來白紅雖然和劉林復婚了,但關系并不好。1993年,白紅在街上偶遇王山,兩人便有了聯(lián)系。
王山與白紅也是校友,年輕時候的他,家庭經濟困難,一直沒有娶上媳婦。他得知白紅離婚了,于是帶著她到外地打工,后來他們也有了女兒,在女兒回盱眙參加高考那年,他與白紅領取了結婚證。他認為白紅與他生活了幾十年,也生了個女兒,目前也已考上大學。況且,他手中有與白紅的結婚證,自然是白紅的丈夫。
劉林則說,妻子白紅離家出走后,他很快就知道她跟王山在一起,也出去找過幾次。這么多年來,他不是沒有動過再娶的心思,但是,心里還一直裝著白紅。他帶著年幼的兒子,既當?shù)之攱?,至今未娶,兒子考上大學現(xiàn)在定居外地,他一人在盱眙老家生活。
直到2014年左右,他得知王山與白紅帶著他們生育的女兒回到盱眙租房陪讀。他偶爾也會帶點自家雞下的雞蛋給白紅,心想,就這么過下去吧,但是沒想到,白紅突遭車禍身亡?,F(xiàn)在,王山還要以白紅丈夫的身份來與他爭奪這筆賠償款,他堅決不讓。
曾經調解
一個長輩出面調解,但雙方沒有認可
據白紅的妹妹說,姐姐白紅的婚姻完全是父母包辦,姐姐當時是不愿意的。劉林家在上世紀80年代是當?shù)赜忻娜f元戶,也正是如此,父母逼著姐姐嫁給劉林。劉林看起來老實本分,但是婚后,有些缺點就漸漸顯露出來,為此姐姐經常跑回娘家,要求與劉林離婚,但是每次都被父母勸回,后來還是姐姐鼓足勇氣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與劉林相比,白紅的妹妹還是認可王山這個姐夫。這么多年下來,劉林未娶,王山與白紅一家三口也很和睦,而且劉林也早就知道王山帶著白紅回到盱眙生活。
紫牛新聞記者了解到,白紅的一個長輩也曾作為中間人對這筆賠償款作了調解。刨去為白紅處理交通事故以及喪葬費用,剩余下的,由王山、劉林兩人均分,當初雙方也都同意,但在白紅出殯那天發(fā)生變故,白紅與劉林所生的兒子沒有參加母親的葬禮。第二次調解,也是劉林一直堅持的,將余款分三份,他與兒子各占一份,白紅與王山的女兒占一份。因為在劉林看來,王山并不是白紅的合法丈夫,沒有權利分一分錢。王山則不同意了,他認為自己與白紅共同生活了數(shù)十年,他應該有權利分得一份。
最終判決
第一次事實婚姻合法,第二次領證結婚為重婚
今年9月底,盱眙縣法院馬壩法庭開庭審理了此案。
此案主要有三個爭議焦點,據負責審理此案的周婷法官介紹,一,白紅與王山登記結婚的行為是否構成重婚?二,如果構成重婚,劉林是否可以以當事人身份向法院申請白紅與王山的婚姻無效?三,白紅死亡的事實是否導致重婚情形消失?如果導致,劉林的申請能否得到支持?
據周婷介紹,經法院審理后認為,白紅與劉林在1985年3月舉行結婚儀式,雖然沒有領取結婚證,但是雙方之間形成事實婚姻關系,受法律保護。婚后白紅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和劉林解除婚姻關系,法院一審判決雙方離婚,但經市中院二審調解,雙方自愿和好,所以,雙方之間的婚姻關系并未解除,白紅和劉林依舊是合法夫妻。但白紅在其與劉林未解除合法婚姻關系的同時即離家出走與王山共同生活,生育一女,并領取結婚證,其行為構成重婚。既然白紅與王山登記結婚的行為構成重婚,劉林作為與白紅具有合法婚姻關系的婚姻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就白紅和王山已辦理結婚登記的婚姻申請宣告無效。周婷告訴記者,雖然劉林申請宣告白紅與王山已辦理結婚登記的婚姻無效時,作為合法婚姻配偶一方的白紅已經死亡,導致重婚情形消失,但劉林的宣告申請仍應當予以支持。最終,法庭判決手中有結婚證的王山與白紅的婚姻關系無效,這就意味著,劉林才是白紅的合法丈夫。
紫牛新聞記者了解到,對于這筆賠償款到底怎么分,法院還沒有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