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方舟子(本名方是民)訴崔永元名譽權糾紛案中,方舟子認為崔永元在微博上散布謠言、侮辱、誹謗對其進行人身攻擊,侵權方舟子的名譽權。崔永元亦認為方舟子的微博對其進行侮辱、誹謗,侵犯其名譽權,對方舟子提起了反訴。
北京市海淀區(qū)法院一審判決崔永元刪除法院認定的侵權微博、向方舟子賠禮道歉,賠償方舟子精神損害撫慰金3萬元及合理支出1萬5千元。對崔永元的反訴,判決方舟子刪除法院認定的侵權微博、向崔永元賠禮道歉,賠償崔永元精神損害撫慰金2萬5千元及合理支出2萬元。隨后,雙方均提起上訴。
方舟子與崔永元互訴名譽權糾紛一審宣判后,雙方均提出上訴。今天上午,北京一中院組織雙方當事人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