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投訴:我于2014年、在河北邯鄲成安縣富康新城小區(qū)購買商品房一套、當時購買的房屋面積是121平、2016年12月交房時、開發(fā)商說房屋面積大了0.75平、讓我補交房屋面積差價、當時我也全部補清面積差價、拿到房屋鑰匙、這樣房屋面積就變成了121.75平、現如今我已入住將近7年、房貸去年也已經還清、產權證至今也沒給辦理、前幾天開發(fā)商打來電話說房屋面積又多了、又讓補交面積差價、如果不交就不給辦理產權證!時隔7年、開發(fā)商這樣一次又一次的加大房屋面積是否合理?希望有關領導能夠重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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