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天內發(fā)生四起妨礙執(zhí)法執(zhí)勤、毆打交警輔警事件
8人分別被刑事拘留、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請配合交警輔警工作
進入11月,省公安廳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了“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專項活動,嚴整高速公路、國省道路、城市道路和農村道路交通秩序,嚴查“三超一疲勞”、違法停車、倒車、逆行、闖禁行、酒駕醉駕、涉牌涉證等突出違法行為。在執(zhí)法高壓嚴管態(tài)勢下,石家莊、保定、唐山、辛集等地接連發(fā)生個別交通違法當事人拒不服從交警、輔警的糾正和管理,辱罵推搡乃至拖行、毆打交警、輔警的嚴重事件。日前,有8人分別被警方依法刑事、行政拘留。
11月17日8時許,石家莊市長安區(qū)勝利大街與石紡路交叉口附近交通堵塞,長安區(qū)交警大隊九中隊輔警李再強根據指令協助民警疏導交通,駕乘人員宋某、盧某、滿某等人拒不服從指揮,出言辱罵、繼而毆打李再強,造成李再強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對講機、執(zhí)法記錄儀等裝備及手機等個人物品嚴重損壞。目前,石家莊市公安局長安分局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對宋某、盧某、滿某3名犯罪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滿某因患高血壓病依法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
11月17日上午10時許,保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二大隊民警在東三環(huán)查處一輛無牌轎車時,遭該車駕駛人強行沖撞,被拖行100多米,所幸沒有造成民警人身傷害。目前,宋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11月17日17時許,遷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城南中隊民警周樹彬在交通局路口疏導交通時,出租車司機楊某拒不配合指揮,公然辱罵交警,造成長時間交通擁堵,影響惡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guī)定,遷安警方對楊某處以行政拘留七日,罰款200元。
11月18日16時30分,辛集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輔警支程、李拓在市區(qū)興華路指揮疏導交通時,被飲酒后的裴某拉拽衣服、糾纏不休。支程迫不得已打電話報警后,裴某的兩名同伙趕來,推搡兩名輔警并拳腳相加,致使兩名輔警不同程度受傷。目前,裴某及其同伙3人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省公安廳交管局有關負責同志表示,輔警作為公安交通民警執(zhí)法的重要輔助力量,其從事的工作內容和工作性質是國家公務,在協助交通民警進行執(zhí)法活動的過程中,其協助行為與民警執(zhí)法行為構成執(zhí)法行為整體。侵犯輔警人格尊嚴和人身安全的行為,應視情以涉嫌妨害公務罪或尋釁滋事罪予以懲處。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依法配合和支持公安機關的交管執(zhí)法活動,維護公安交警、輔警的執(zhí)法尊嚴,共同保障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通訊員李吉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