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晚,市公安交警支隊三大隊組織民警在河西路與龍富南道交叉口設置檢查點,開展查處酒后駕駛等違法行為行動。20時10分許,民警發(fā)現(xiàn)一輛出租車的駕駛人存在酒駕嫌疑,遂要求其下車接受查驗。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該駕駛人為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詢問中,該駕駛人稱離家較近,再加上其以為交警不檢查出租車,心懷僥幸駕車上路。
民警表示,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5000元罰款,拘留15日,吊銷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交警三大隊民警提醒,我市交警部門始終保持對酒后駕駛行為查處的高壓態(tài)勢,每天均組織警力不定時間、不定地點、不定頻次地開展查處行動。希望駕駛人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切實做到開車不飲酒、飲酒不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