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之間可能會經常因瑣事發(fā)生口角
但經常在一起“玩耍”的朋友因口角而大打出手
還將朋友打成了輕傷二級
自己也因此身陷囹圄
是不是太太太不應該了
怎么回事?
近日
峰峰礦區(qū)公安分局新市區(qū)派出所
就處理了這樣一個警情
受害人張某和犯罪嫌疑人宋某
都在其共同的朋友
家住峰峰礦區(qū)紫竹園小區(qū)的馬某家中留宿
“玩耍”打游戲
宋某睡醒后因找手機和張某發(fā)生口角
本是再小不過的一件事
可是,雙方互不相讓
張某對宋某辱罵幾句后
宋某順手拿起啤酒瓶便砸向張某鼻子
張某事后選擇了報警
新市區(qū)派出所迅速出警
對該警情進行了處置
對嫌疑人宋某抓獲歸案
經鑒定
張某為輕傷二級
12月15日,峰峰礦區(qū)公安分局依法對
宋某刑事拘留
警察蜀黎溫馨提示:
沖動是魔鬼
打架是要付出代價的
請大家遇事一定要冷靜解決
否則真的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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