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鄲市機動執(zhí)勤大隊二中隊的民警在執(zhí)勤過程中查處了一起二次酒駕的違法行為,且駕駛人的駕駛證已經(jīng)注銷,車輛也處于隔審狀態(tài)。讓我們一起來看看這位多項違法于一身的膽大司機。
當晚,機動執(zhí)勤大隊二中隊的民警在鐵西大街叢臺路設卡進行夜間車輛違法行為的治理,晚上8:40分左右,一輛牌照為冀DDT639的面包車行駛而來,民警上前對駕駛員進行檢查。
民警在對駕駛員進行檢查時,聞到了其身上有一股酒氣。于是立即讓其下車接受檢查,并對其進行酒精檢測。
很快,駕駛員的檢測結果出來了,其每百毫升血液中含22毫克酒精,屬于飲酒后駕駛。但司機面對檢測結果卻拒不承認自己喝過酒.
民警一番勸說,但駕駛員依然不承認酒后駕駛的違法行為,于是民警決定將其帶至醫(yī)院進行抽血,就在去醫(yī)院的路途中,駕駛員又轉了畫風,開始承認喝酒的事實了。雖然駕駛員承認自己喝了酒,但到醫(yī)院后他依然不配合工作,也不提供個人信息。無奈,民警只好將其帶至派出所進行身份信息核實。到達派出所后,民警通過查詢人員信息發(fā)現(xiàn),該駕駛員的駕駛證已經(jīng)被吊銷且之前有過一次酒后駕駛的違法行為,現(xiàn)屬于二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不但如此,其駕駛的機動車也處于隔審狀態(tài)。
駕駛證被吊銷,二次酒駕,車輛隔審,這位駕駛員不但沒有因違法被查吸取教訓,反而更加變本加厲,二次酒后開車,置安全和法律于不顧。面對多項違法于一身的駕駛員,民警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對其做出了處罰,分別為:對其未安規(guī)定對車輛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處200元罰款,記3分;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并處10日以下拘留;駕駛證被吊銷期間駕駛第二類機動車的處1000元罰款,并處15日以下拘留;未攜帶駕駛證的處50元罰款,記1分,并暫扣機動車的處罰。
(交通全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