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wǎng)友通過“陽光理政”平臺反映的問題:
老公今年28,初婚,邯鄲市磁縣時村營人;我今年30,再婚,講武城鎮(zhèn)人(與前夫有一子6歲,由前夫撫養(yǎng))。 我們于去年11月結婚,婚后村里讓去做了孕檢并告知懷孕三個月以后,再辦準生證。今年孕后去辦證卻說只能辦理二胎證,應該先辦證再懷孕,先懷孕得罰款,辦證還需要一胎準生證,因為一胎證在前夫那里,我拿不出來,村里干部說縣里因我們證件不全不給辦理,沒有解決的辦法。
結婚時老公是初婚,我也沒帶孩子,不知道這是二胎才先懷孕的,現(xiàn)在懷孕6個多月了,因為拿不出一胎證遲遲不給辦理,我該怎么辦?是該補辦一胎證還是需要開證明,希望能有個解決的辦法,謝謝了!
省衛(wèi)生計生委通過“陽光理政”平臺做出回復:
尊敬的網(wǎng)友:你好。你反映的情況磁縣計生局高度重視,并進行了認真核查,原因是由于在辦證前當事人沒有將本人再婚前生育情況如實告知村計生專干,導致生育證未能及時辦理。磁縣計生局已督促鄉(xiāng)、村兩級克服困難辦理。目前,當事人對處理結果表示非常滿意。感謝這位網(wǎng)友對計劃生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邯鄲新聞]近日,河北新聞網(wǎng)網(wǎng)友通過陽光理政平臺反映邯鄲市磁縣再婚夫婦辦個準生證這么難 懷孕6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