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薛某及其父母因?qū)Ψㄔ号袥Q不服,提起再審申請。通州法院立案后由審判監(jiān)督庭進行復查。4月28日上午11時許,薛某母子來到法院,意欲進入法院辦公樓尋找審判監(jiān)督庭案件承辦法官。在門衛(wèi)阻攔無效后,薛某母子沖破法院大門第一道防線,強行進入了辦公區(qū)。因辦公樓有自動感應門禁系統(tǒng),薛某欲進入辦公樓未遂后,趁人不備從大門外拿起鐵質(zhì)指示牌,將自動門砸開,并舉著指示牌沖進辦公樓,意欲至辦公樓五樓審判監(jiān)督庭承辦法官辦公室。當薛某沖至四樓時,被隨后趕到的法警及法院工作人員合力控制,奪下其意欲用于施暴的指示牌。
薛某因案件處理可能對其不利而沖擊法院,意欲對司法工作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已違反了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通州法院經(jīng)研究決定,依法對其司法拘留15天。
來源:南通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