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晚上,《法制晚報》記者獲悉,其在潛逃6年之后成功被北京鐵路局公安局抓獲,目前已被移交給河南警方。
據了解,2016年全局共抓獲公安部上網逃犯2480人,2017年開年,北京鐵路警方戰(zhàn)果累累,僅4天時間,共抓獲20名在逃人員。
1月3日上午9時許,北京鐵路警方獲悉重要線索,一名因涉嫌強奸案被河南省警方上網通緝的在逃人員出現(xiàn)在北京西站。獲此線索后,立即部署民警前往抓捕。在北京西站北廣場售票廳附近,民警一舉將該男子抓獲。
經查,該男子叫黨某、30歲,河南省人。據黨某交代,2011年2月21日下午,因骨折未愈,感覺空虛無聊的他主動邀請鄰村的朋友胡某某和胡某聚會喝酒。當晚22時許,三人酒后駕車返回途中,胡某向黨某提議,約上一名剛結識的女孩給黨某認識,該女孩正在附近網吧上網。
黨某稱,很快胡某將女孩從網吧叫出來,并以“一起宵夜”為名將女孩騙上車。駕駛轎車的胡某心懷不軌,以方便聊天為由將女孩安排在副駕駛座,黨某和胡某某則坐在后排。
一路上,胡某不斷尋找話題分散女孩注意力,在不知不覺中將車駕駛到遠離市區(qū)的郊外。后胡某和胡某某強行將女孩拉下車實施了強奸。由于黨某的腿部骨折,行動不便,所以留在車上沒有下車,但在也沒有阻止兩位朋友的獸行。事后,胡某某和胡某兩人將女孩丟棄在荒郊野外后三人駕車離開。
黨某稱,此事雖然已經過去了多年,但當時的情景仍歷歷在目。由于是自己提供的交通工具,且案發(fā)時自己也在場,他深知自己也罪責難逃。事發(fā)后不久,他就遠走他鄉(xiāng),每天都是過著提心吊膽、惶惶不可終日的生活。
黨某交代,被強奸的女孩后來雖然也嫁人,但受此事的影響,最終和丈夫也離婚了。
目前,嫌疑人黨某已被河南省警方押回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