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歲的郭某是個制片人,拍電影的水平不怎么樣,卻“導演”了一出敲詐鄰居的好戲。可惜,就連這狗血一般的劇情,他也給演砸了。
2016年12月30日,在永嘉法院法庭上,郭某有些后悔,“戲演得太過了。”他總算知道,為什么他的電影一直拍不好。
小制片人靈機一動想要導演一出“大戲”
之前,郭某跟人合作拍過幾部電影,但在圈內并沒什么名氣。他有個一起打臺球的朋友,姓張,38歲,平時打零工。
2016年7月,兩人打球時聊起了關于“兄弟”的話題。
“如果是我的兄弟,如果失手傷了人,我肯定會幫忙讓他跑路。”張某很有義氣地說。對此,郭某深為贊同,甚至想,這是一出不錯的戲碼。
很快,他就找到了導演這出大戲的機會,不過是在現實中。
郭某有個老鄰居叫大銘(化名),50多歲,膽子很小,兩人關系不錯。有天郭某偶然在路上遇到大銘,忽然想起那個兄弟的話題。“要是設個圈套讓他鉆,一定能詐到不少錢。”
于是,他開始設計腳本……
本來只想碰瓷詐點錢哪知戲越飆越不受控制
2016年8月9日,郭某約大銘到永嘉縣一家KTV唱歌,期間,兩人都喝了酒。第二天凌晨,酒足飯飽的兩人一起回家,郭某一定要大銘開車。
在一處街角,跟郭某早就約好的張某,騎著自行車沖了出來,一頭撞到車屁股上。
大銘和郭某下車,見張某倒在地上。張某夸張地說,車子擦到了他,他的腿摔斷了,要大銘賠錢。膽小的大銘有些害怕,說先去醫(yī)院,三人一起上了車。
車上,大銘說,要么賠幾百塊算了。張某、郭某互使眼色,嫌錢少,決定臨時“加戲”。張某拿出早就準備好的顏料,一邊在身上抹,一邊破口大罵。
郭某假裝為大銘幫腔,一邊讓大銘把車停到偏僻的路邊。車門一開,郭某推了一下張某,張某順勢滾進草叢里,隨后手捂肚子,整個人都抽搐起來。
大銘走過去一看,天哪,張某身上全是血,以為郭某拿刀捅了他,頓時慌了神。
“戲”演到這里,已經不再是當初郭某設計的那樣。他決定索性演到底。他帶著大銘,將張某的“尸體”拉到一處小山坡,挖了個坑“埋”了。當然不是真埋,只是做做樣子,瞞過了大銘。
第二天,郭某一副憂心忡忡的樣子找到大銘,說自己買了房子,需要30萬元,如果大銘肯出錢,頭天晚上的事他就一個扛了。大銘哪里碰到過這種事,舉棋不定,于是把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告訴了一個親戚。
親戚起疑,建議大銘報警。民警找到郭某,他很快交待了實情。
法庭上“導演”“演員”互撕都怪對方“戲演得太過了”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郭某、張某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應當以敲詐勒索罪追究刑事責任。法庭上,郭、張二人都承認了事情經過,但面對指控,兩人卻互撕了起來。
張某說,這個主意不是他想出來,因此應該算從犯。他還說,一開始只是想“碰瓷”,沒想到,戲越演越“狠”,自己感到很后悔。
郭某則辯稱,自己并沒有主動要30萬元,只是提出這么個想法,而演出這樣一出“戲”,張某應該負主要責任。
因案情較為復雜,法院將擇期宣判此案。
本報通訊員 胡聰穎 本報記者 王益敏
來源:錢江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