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政策明確規(guī)定,夫妻合計子女數(shù)只有一個的,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不需要辦理再生育審批手續(xù)。合計已有兩個及以上子女的夫妻,如果要求再生育的,必須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條件,并應當辦理再生育審批手續(xù)。目前,上海正在抓緊修改《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研究制定具體的再生育條件,待《條例》修改通過后實施。在修改后的《條例》實施以前,上海暫緩辦理此類情況的再生育審批;在《條例》修改通過實施后予以辦理或者補辦相關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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